今天晚上有点不想睡,或是睡不着,或是硬撑着不睡。然后又臭美回去看自己鼎盛时期,写过的某些文章。
随便翻,就翻到了这篇,觉得还蛮有趣,所以分享分享。顺便提一提,这是2009年1月21日曝光的文章。如果要有更深入的感觉,首先,你要闭起眼睛幻想一下,2009年的这一个时期,你大概在做什么,自己又有什么故事?
而我那时候的故事就是……
我最近又被一个读者弄得我对自己的文章,左看右看觉得满欣赏的。
(以上这句话,就可以被译为“自恋”)
总是,每一次我登一则文章故事出来,我就在等两兄弟来读。这两兄弟,其实不是亲生两兄弟,只不过他们通常都会在我登出之后,第一时间来阅读。甚至比我长期读者-我亲哥哥和我的表哥快。这两兄弟可以这么快,主要原因无他,是因为他们一个在美国,一个在德国,都属于比较靠近我现在国家的所在地,所以当然快。他们俩都不知道对方时常都来阅读,而且他俩的时间都是不上上下的。有时候,甚至同一个时间出现。
接下来,就数我的亲哥哥和我的表哥了。通常我登出一则文章的时候,都是我这里半夜时分,因此当我睡一觉醒来,他们一定都来读了我的故事。尤其是我哥哥,虽然他很少写评语,可是只要我的故事有什么update,甚至是几年前的,他一定都会捧场。他那朵红红的花,对我来说,最为熟悉不过了。如果说我是对我的故事流程最为熟悉,那亲哥哥他就属于除我之外的第二个人了。因为无论我的经历、经验、生长过程、Multiply的技巧等等,都是和我使用的方法不相上下。有很多时候,他甚至是故事主角或配角,又怎能不熟悉呢?
然后就是属于有几个Multiply上 认识的朋友了。非常厉害的,他们可以不认识我。可是一旦不小心看到了我某篇文章之后,顺手就看回上篇,然后上上篇,然后上上上篇……接着,就告诉我都看过
了。他们这样的境界,其实都算是非常厉害了,差不多到达我亲哥哥的境界,只不过输在一点。那就是他们有时候跳来跳去读,最后一定不清楚哪个故事发生了,才 到哪个故事。
再接下来就还有几个为了看我的故事,而特地来开Multiply 帐号的朋友。这些朋友,本来是不会使用电脑上网读blog的。后来因为看了几篇文章之后,觉得还不错,就去开了Multiply帐号,然后就时不时上来查看我的文章。
还有也蛮厉害的就是我父亲了。如果说为了看我的故事特地来开Multiply帐号的朋友很伟大,那父亲更伟大了。本来刚开始的时候,他要看我的故事要经过一种很冗长的过程才看到(详情请看《原因》)。可是后来直接升级,直接学习自己开电脑,然后打开Multiply来看。简单来说就是因为看我的文章,结果就因此学会了使用电脑。
当然当然,除了以上详细例出来的人物之外,还有很多散客的。有时候来来去去,能够忽然来看我的文章,也算是有缘了。
有 听过一朝天子一朝丞?基本上我以前刚写故事的时候,读者和朋友并不是现在这群人。那个时候,我的文章被刊登过第一次《点心》(详情请看《对象》),结果我
才清楚看到谁是在看着我的故事的人。而那时候距离现在也有一年多了,中间经历过了很久的时间洗礼。结果读者也换了一朝新朋友读者。
正当这些读者朋友换到最轰轰烈烈的时候,尤其现在最“夸张”的时候,发生了更“夸张”的事情。
我搬来Manchester过后,有很多中文报纸和书刊的选择。全部免费拿回家看的。其中有一个书刊,是我刚来Manchester的时候发行第一刊。可惜的是,它的创刊号非常好看。但是第二和第三刊的水准就滑落了很多。
结果这家书刊为了把它的书刊品质再次推上去,它决定把我的其中一篇文章刊登出了-《大学》。
呵呵呵。就是这样。今天我才知道它们刊登了我的文章。
其实,无论是哪一朝的读者朋友,我都谢谢你们全部啦……谢谢!
我2009年的那个时候就是这样啦……很奇怪,是不是?我是说,我自己很奇怪,是不是?哈哈……我现在看回去,我还是觉得很奇怪。可是,要知道,2009年,差不多是我没什么东西写的时候了,没记错,2007年,我就开始写很多,很多人看,一度时期,我也幻想我可以成为名作家了。
巧合的是,我觉得是,那时候是我人生转变最大的时期,幸运的是,竟然有记录下来。
文中我提到我的文章刊登过几次,是真的。我想,我也应该在柏斯这边看看有没有这些可以投稿的地方。呵呵……可是,其实我读回去,发现我没有这么东西写了。以前在头脑可以构思出来的东西,现在“构”不到了。
那时候,这篇文章的回复:
大红花: 如果你的论文是用中文写,那一百几十页,我想不是问题吧?
一个朋友: 万人而立,你别臭美自己了啦。。呵呵呵
两个朋友: 我也不知道我是第几朝的读者了,现在我是从最后一篇看起的,有种看不完的感觉,希望可以追到完!不过还是要恭喜恭喜你,有品质的文章!
我今天晚上,也去留言了一个朋友的网站,一个她绝对不会再用的网站,可能连密码都忘记了的那种。看着,六年前回复过一次,然后六年后的现在,我回去留言说:“六年了,我还记得你的这篇文章,然后回来看,还是觉得太棒了!”
然后,细细品尝,6年是一种什么样的时间长度,然后中间我身上发生了什么大事情等等。连网上的朋友都转了几转,来到各种各样夫人、妈妈、和老师级人物,甚至有个本来在求学的学生妹,都硕士毕业了。
这种细细的品尝,真的是……你要看过了《那些年》才会做的事情。哈哈哈哈哈……
3 comments:
老实说,我真的很喜欢“部落格”这回事。
撇开读者的人身攻击不谈,其实部落格真是记录生活的点滴最好的管道。
总觉得世界那么大,生活那么精彩,没有好好的记录当时的感受与想法,实在很可惜啊!
我也是你的忠实读者,咳咳!
我忘了我2009年1月21日在做什么,应该是沉迷在面子书的Pet Society和种菜游戏里头。咳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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